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独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独山县农业农村局在行政处罚中存在违法情形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00
二、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5月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二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昊青 15852472120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