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独山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要求,现将独山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宪法相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和程序法律法规;
4.党内法规;
5.《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黔南州单行条例和民族法规。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对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的法治培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结合案件办理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普法对象
独山县检察院全体干警;乡村振兴帮扶点、学校等相关人员;司法活动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相关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依法履职的能力,不断提高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围绕中心、专项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五个新独山”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