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9人,不批准逮捕95人,不捕率40.6%。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诉后起诉)283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诉后不起诉)146人,不诉率34.0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420人,约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7%;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73人,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6.47 %;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0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8件。
2.纠正漏捕、漏诉。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漏捕42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28件,已纠正130件(含上期提出未回复)。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件;对财产刑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5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同期采纳8件,采纳率10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件。
(三)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2件,目前已支持起诉51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同期采纳12件,采纳率100%。
(二)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期采纳11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6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9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58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4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案件2件2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10人,不起诉率10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心理疏导5次,帮助教育7次,法治进校园14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1至9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73件;开展司法救助20件22人,发放救助金1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