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故意砍坏厂房一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8月的一天晚上,吴某某同朋友在家中吃饭喝酒后怀疑其妻子与别人有不正当关系,遂与妻子发生争吵,于是吴某某酒后从家中拿起一把菜刀跑到鄢家山在建的食用菌厂房内,用菜刀砍坏了厂房保温墙板27块,造成食用菌厂房墙板大面积损坏。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案发后吴某某委托家属积极赔偿损失,得到谅解,但吴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已触犯刑法。最终,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韦书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