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独山县水域环境,做好水生生态的保护和修复工作,2018年6月8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独山县农工局共同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增殖放流”活动。独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贵成,独山县农工局局长莫以祥分别亲自带队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在董贵成检察长的动员讲话中拉开序幕 ,他指出,“增殖放流”活动对改善我县流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平衡具有重大意义。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 维护我县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我县渔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展示独山县检察院修复性司法的决心,切实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生态检察工作中。也是对践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实行罪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积极探索。
此次活动分别在独山县黑神河、基场镇阳地村、水岩村三处水流流域进行放流,共计放流鱼苗200000余尾。独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场接受了电视媒体的采访,并与100余名热心群众誓言:以实际行动,践行守护地区生态环境的使命责任。
文:胡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