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配合、加强协作、深化监督,努力构建新时代新型检警关系,1月28日,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与独山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独山县公安局正式揭牌成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荣与独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琳共同为办公室揭牌,相关负责人及干警一同出席仪式。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具体包括: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协作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等;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案件疑难复杂问题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此办公室作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建立的平台机制,将能够有效加强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有效加强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下一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到实处,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平安独山、法治独山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