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控告后,本院办案人员立即与被控告的政法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联系,核实有关情况,积极与该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告知其行为已涉嫌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在有效沟通的前提下,该部门及时整改,与控告律师取得联系后,通知可按正规程序进行阅卷。
近年来,独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全面依法治县的高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畅通律师执业权利绿色通道,促进检律协作,进一步强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案件办理,针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司法机关在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方面存在问题,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保障律师职业权利落到实处,为依法治县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