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我县危险驾驶类案件频发高发态势,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质效,准确惩治危险驾驶犯罪,降低我县危险驾驶发案率。3月4日上午,我院邀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在二楼会议室牵头召开危险驾驶案分析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琳及第一检察部主任、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公、检、法三家通过2020年、2021年办理危险驾驶案件数对比,案件数增长直线上升,针对此情况,三家机关各自发表危险驾驶高发原因,并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案件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进行解读,就当前办理的危险驾驶案及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进行探讨,公、检、法三家机关对《会议纪要》解读达成共识,参照《会议纪要》进行探讨,做好惩、教相结合,节约司法资源,针对目前群众安全意识不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现象,对酒驾的宣传工作从城镇向乡村延伸,融入“大走访”工作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社会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网络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宣传作用,由传统平面媒体宣传向新媒体转变,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降低我县危险驾驶案发率。
会议最后,各参会人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踊跃发言,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会针对这次分析会内容,联系实际,及时向局领导以及上级部门传达会议内容,确保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量提高,降低案发率。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公、检、法配合协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